本公司董事長擔任台北縣防水防漏職業工會技術顧問十多年及台北縣板橋地方法院漏水原因鑑定十年,經歷各種奇怪、複雜、難解之漏水糾紛,予法官正確的文件報告,使受害漏水住戶得以依法得到應有之保障,同時讓錯誤的防水施工業者及漏源侵害鄰居者應尊重國家的法律。
顧問費用:
一、 交通車馬費。
二、
現場口頭解說顧問費。漏水來源、工法講解、材料分析及抓漏專業技術辯論。
三、
出具書面鑑定文件(鑑定費)、缺失圖面、標準重新施作圖說、照片、材質說明、證照文件、及漏水鑑定結果保證書。
四、 法院出庭解說(車馬費)、依公寓大廈管理法、民法、建築法、國家標準 (CNS)防水規範及行政院公共工程施工與保固條款,爭取應有之權益。
以上依時程計算費用、簽立鑑定合約、鑑定漏水原因。(不準確不收費)
 
 
地址:板橋市南雅西路二段192巷x號3F (浴室天花板天天滴水)
漏水原因:
一、 4F將衛生設備全套改裝,因改裝將排水管、污水管位置對調,若以一般水電行水泥之施作,無法防止漏水。
二、 因改裝污水管須墊高,原地坪無清除乾淨也沒鋪設彈性防水膜及墊高水泥材料不是標準混凝土,水密度不足,浴室四周油漆潮濕脫落,現場粗糙,高程不對。
三、 熱水管裝配零件採用銅零件,使用錯誤造成暴裂及膨脹收縮不良,且耐熱抗壓不足因而漏水。
四、 是否有照正常標準施工執行仍為4F屋主督導之責任,若爭議不決,當場由漏水點上方切開一片磁磚,挖剖面逐層檢測,比對鑑定內容1-4次,誰造成的漏源就由誰負責。並非一般師父(水電工、水泥工、防水工)土木裝潢業者能夠分析出來的。
 
說明:
一、 依屋頂水管標示位置離3F廁所天花板漏水點有一定距離,且屋頂排水管並無天天下雨,那來3F天天都滴水。
二、 四樓屋主宣稱其浴室已全部都整修,漏水不在四樓應為公共管路或其它別人水管漏水。本棟為四樓公寓住宅,三樓以上止剩四樓,四樓地板以上之水管除了四周落水管為下雨排水外,其它排水管由四樓接至屋頂部分皆以透氣功能為主,另供水管路依屋頂管路位置皆由樓梯柱子處下至每層,故沒有公共管路漏水之可能性存在。
保固書 (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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